福牛财经 公职人员带头能否破解物业收费难 倡议背后的深层治理问题

近日,江西九江多个县市区相继发布倡议书,号召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强调绝不拖延推诿、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引发社会关注。实际上,这种做法并非新鲜事,此前云南、贵州、安徽和湖北等地也发布过类似文件。这些文件虽然以倡议书形式发布,主要是倡导和鼓励性质,但个别文件措辞严厉,甚至将其与干部评优和提拔挂钩,传达出推进治理物业收费难的强烈信号。

据克而瑞物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物业服务企业(500强)平均收缴率降至71%,连续四年下滑。上市物企收缴率为78%,中小物企普遍低于65%,部分甚至跌破50%。公职人员带头缴费对缓解矛盾有一定作用,但需厘清物业费为何越来越难收以及这种做法能否成为破题关键。
物业收费难并非简单的民事纠纷。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这一过程中,城市管理面临许多新挑战和难题,包括历史遗留问题和结构性矛盾,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专业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细胞,承载着人间烟火、群众安居。物业行业是社区良性运行的重要支撑,直接关联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从环境卫生到公共设施,从垃圾清理到电梯运维,物业服务与居民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维系着围墙内外的社会公共秩序。好的物业服务既需要政府指导,也需要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更离不开居民的深度参与。
物业管理的问题表面上是行业发展问题,深层次则是基层治理的关键枢纽,影响城乡社会和谐稳定。物业费是物业企业的基本收入来源,如果收缴不上来,物业企业难以维持,可能突然“撤退”,影响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和从业者生计,导致基层政府陷入“忙于兜底”的局面。这种多输结果显然不是各方愿意看到的,也是城市管理部门要竭力避免的。
地方政府承担着基层治理的兜底责任,对于物业治理困境有切身体会。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习惯将公职人员或党员干部带头缴费作为破解治理难题的标准动作,暂时起到救急救场作用。但用行政资源为市场失灵兜底,并没有触及和改变社区治理的现实问题。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为个人素质或道德问题,忽视了物业与业主之间契约关系失衡的现实。公职人员带头缴费不能直接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也不能解决公共收益不透明、业委会缺位等问题。其他业主若无动于衷,只会造成不缴费的人占便宜的“逆向激励”。
当前社区治理堵点很多,物业费收缴率低成为普遍性问题,表面上看是钱的问题,实则表达了业主对物业服务的不满。这些问题经过长时间博弈,成为剪不断理还乱的“老大难”问题。比如业委会组建难和运行难、维修资金使用不规范等,解决难度非常大。“干部带头交物业费”这类举措并未触及问题核心。推进物业治理不是制造“带头缴费”的榜样,而是要真正面对和聚焦基层治理的真问题。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享受社区物业服务,本应如期如数缴纳物业费,但如果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维修资金使用混乱等问题存在,居民拒缴物业费也有其苦衷。
治理物业费不能止步于“公职人员带头交”,而是要系统研判,综合施策,围绕物业服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公开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共收益收支公开等方式,压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全方位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对于拒缴纳物业费的人群,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督促物业公司公开透明,提升服务,发挥业委会和居委会协调调解作用,通过社区公示、法律诉讼和纳入诚信记录等方式依法规范催缴,防止恶意拖欠物业费的现象蔓延。
推动物业服务提质增效,必须从理顺社区治理结构和机制入手,提高物业服务综合水平。理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三方关系,推动各方良性互动和协同配合,切实解决居民实际问题。围绕物业费、维修基金和公共收益等敏感问题,提高技术赋能广度和深度,提高社区治理透明度和公信力。物业企业用实打实的服务赢得居民认可,才能实现物业费收缴与物业服务质量的良性循环。
一流的城市需要一流的治理,基层治理是城市治理的基石。物业治理构成了当前基层治理的焦点问题,倒逼基层治理创新发展。做好社区治理的“下半篇文章”,应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健全社区治理体制和机制,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让物业服务更加可及、宜人而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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